寨卡爆發地返港女性 須避孕2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4/08 17:08

最後更新: 2016/04/08 17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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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60多個國家或地區錄得寨卡病毒傳播個案,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指,參考最新資料及國際間建議,署方建議計劃懷孕的女士,如從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返港後,至少2個月內須繼續避孕,較原訂28日避孕期建議為長。

雖然本港至今並無錄得人類感染寨卡病毒個案,但防護中心指,市民應加倍留意受影響地區,並在外遊期間注意署方發出的健康建議及特別須知,包括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14天內須續用防蚊用品,孕婦不應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男伴進行性行為,以及如女伴有機會懷孕,從受影響地區返港男子至少6個月內使用安全套。